
周六的信息和廣播部澄清說,新的數字媒體準則在緊急性質中阻止互聯網內容的規定是自2009年以來的一項規則,最近未介紹。
部門聲明說,在提到的指導方針第三部分下提出了某些疑慮,提出了關于緊急性的準則,臨時阻止方向可以發表秘書,信息和廣播部發表。
“特此澄清說,這不是一個新的規定。在過去的十年中,自2009年以來,這項規定由電子技術部及其在信息技術下(封鎖公眾信息攔截的程序和保障措施)的規則,“秘書在2009年,”秘書“,”這是第2009年?!?/p>
根據2月25日發布的規則,這項規定只取代了I&B部秘書,因為信息技術(中介指南和數字媒體倫理委員會)規則,2021年將由I&B部門管理,該聲明表示。
“重申了 - 沒有改變提供的改變,也沒有增加任何新的規定,在信息技術(中介指南和數字媒體倫理守則)規則中,2021年,”I&B部說。
周四政府表示,“道德規范”和三層申訴建立機制適用于新聞出版商,超頂(OTT)平臺和數字媒體。
信息技術(中介指南和數字媒體德語守則)規則,2021年在本周早些時候在此次宣布了I&B部長Prakash Javadekar及其部長Ravi Shankar Pras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