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的聯盟預算擬議在海關行動中提出新條款,以規范自由貿易協定(FTA)根據進口。財政部長尼爾武拉·斯希拉曼在她的演講中為“已被觀察到的是,自由貿易協定的進口量正在上升。FTA福利的不當索賠對國內產業構成了威脅。此類進口需要嚴格的檢查。“
言語的第B部分進一步說明 - “新的章節VAA(新款28DA)被納入海關法案,以便在貿易協定下提供優惠關稅治療制度的扶持條款?!?/p>
這一規定是今天的海關法案。隨后,通知海關(根據貿易協議的原產地規則)規則2020(帶有非常省型的縮寫術Carotar)。還發布了詳細的指導方針,表明Carotar于2020年9月21日生效的日期。
FTA是兩方或更多締約方之間消除或減少關稅和改善市場準入的協議。原產地規則(ROO)是FTA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旨在確保在這些協議中設想的特許權僅授予源自協議締約方管轄的產品。Roo實際上建立了產品的國籍。它們旨在預防貿易偏轉。所有FTA進口也伴隨著適當的權力發布的原產地證書。
Roo可以很復雜。在最基本的情況下,在從伙伴國家從伙伴國家獲得的商品的情況下,需要35%的價值加入,以進行關稅分類,以對產品專用規則,到多個國家是一部分的累積/累積概念一個自由貿易場所。
印度有十六次貿易協定,其他幾個談判階段的其他貿易協定。雖然由于FTA的導致進口量增加了(收據預算2020-2021指出了2018 - 19年的此類貿易協定的收入影響為48,793盧比,但2019年增加到65,734盧比的金額增加到65,734盧比-2020),出口沒有相應的增加。
已經發現了幾種濫用FTA福利的案例 - 黃金珠寶,平板電視,甲蟲螺母,黑胡椒,可可粉等人,成為這種濫用的情況。在這些情況下,海關部門必須遇到法律挑戰。法院認為,雖然調查表明證書尚未正確簽發,但該部門不能超越原產地證書。而且,盡管允許此類優惠稅收進口的海關通知,但賦予海關當局否認否認在進口情況不符合規則的情況下尋求的福利。有必要有一個有關處理此類濫用情況的法定權力。因此,法律中的新規定。
有可能注意到,第28DA節僅僅帶入法規并明確,許多條款都在發出的通知中頒發,以便在運營FTA。因此,與起源證書的方式有關的條款,進口方提出了宣稱利益,呼吁追溯核查證書的權力,暫停優惠關稅治療待驗證的權力,在那里在現存通知中。
Carotar尋求做的是讓進口商負責在自由貿易伙伴國家采購商品的同時進行盡職調查。預計進口商將履行與紀錄證明的優惠稅率索賠。在規則中規定了時間表,這應確保保護合法進口商的利益受到保護。
當已經制定了對僅約為1500億盧比的曲調的檢測時,可以出現這些新措施。這是一個態度的爭論。堵漏漏洞和加強海關手以防止濫用,永遠不會成為合法貿易關注的原因。
還需要審查所有FTA。必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出口商和國內制造商的擔憂是至關重要的。我們需要了解為什么我們的出口商無法利用FTA;為什么他們沒有競爭力。我們需要了解優惠進口對國內制造的影響。
WTO規則確實允許重新談判;具體而言,通過談判和與另一方的談判和協議進行修改或撤銷所取代的任何一方的FTA允許(例如,印度第9條)允許任何一方進行修改或撤銷;同樣,在進口的進口量中,FTAS允許啟動保障措施,以便對進口黨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傷害。
通過自由貿易協定的自由化對貿易流量產生了影響。根據此后的原產規則如何實現,他們可以促進或限制貿易。如果原產地規則的實施比必要的更具限制性,他們可能會有保護主義效應,并最終充當貿易壁壘。因此,海關應以輕觸觸摸實施Carotar - 從不忘記他們的意思是為了防止肆無忌憚的貿易而不是油門合法貿易。
-NAJIB Shah是中央間接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主席。表達的觀點是個人的
讀他的另一個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