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銀行貸方協會金融業發展委員會(FIDC)要求政府干預,以確保較小的NBFCS獲得資金。
在向財政部長致函的一封信中,Fidc表示,盡管各種政府和監管措施,但中小型的NBFC在籌集資金方面繼續面臨困難。
“政府通過TLTRO 2.0的干預措施,PCG 2.0,特殊的流動性方案等針對流動性而言,對于大多數金錢流入了少數大型NBFC,僅向中小型NBFC提供了有限的緩解,這高度評分,“它在信中說。
FIDC還聲稱,通過TLTRO,PCG和其他類似干預措施將益處的效益較低,似乎是仍然存在于“與損益賬戶相關的銀行采用的更嚴格的評估標準”,其仍然存在壓力。
這封信表示,隨著共同基金和保險公司不愿意為NBFC提供資金,即使是大公司也主要從銀行借款。
這是Fidc說,幾乎沒有任何已經擁擠的中小型NBFC的空間,并且銀行引用部門曝光帽,以否認這些NBFC的信貸設施。
此外,NBFCS最近的流動性救濟措施旨在通過銀行渠道向NBFC進行資金。在壓力本身,銀行在資助NBFC時受到風險厭惡。
因此,FIDC表示,政府必須鼓勵非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專用車輛,而不是借給NBFCS。
FIDC表示,突出了中小型NBFC的困難,表示這些實體沒有獲得資本市場,而是通過銀行和FIS的一期貸款籌集資金。“幾乎所有的措施都宣布 - TLTRO 1.0和2.0,部分信貸擔保計劃2.0和特殊流動性計劃,僅在其債券/ NCDS / CPS投資中征收NBFC。因此,這些措施沒有提供所需的結果,“FIDC信說。
此外,迄今宣布的所有措施都有最低規定的信用評級作為資格標準,FIDC表示。它聲稱信用評級代理商使用“規?!弊鳛橐粋€重要參數,因為其中的NBFC越來越小錯失,因為獲得了必要的評級來申請福利。
• 其他建議: - 致力于資助中小型NBFC的基金可以分配給SIDBI等金融機構,如納巴德 - 這些FIS應通過“一期貸款”為3-5年的任期 - 所有NBFC,無論他們尺寸和信用評級(甚至未命令),應符合條件 - 向銀行/ FIS的規定寬容和建議,以表現在2019-20和2020-21財政年財經年份的損益賬戶相關的金融契約寬恕,以及雕刻-out在為NBFC-關鍵資產負債表參數(如CRAR,NPAS,跟蹤記錄)以及推動者經歷和對市場的理解之類的持部隊的小型NBFC,應該是重要的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