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物館進行講解的人,只能是博物館講解員嗎?近日,遼寧省博物館發布了關于實施《社會人士在遼寧省博物館開展講解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規定原則上不允許社會人士(含導游、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個人)在展廳組織開展講解活動,備受爭議。
博物館解釋了規定背后的顧慮:合格講解員需要掌握文博知識、表達能力等多方面能力,而社會人士往往不具備。此外,社會人士各自進行講解,也有可能擾亂正常管理秩序,影響其他人參觀體驗。
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思考。然而,博物館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突出一個“公”字,那么社會公眾在博物館開展講解活動,恰如其分。考古工作者、歷史系教授、閱讀過大量相關書籍的文物愛好者、專門跑古文化線路的導游……他們真的沒有資格給同行者講解館藏文物的知識嗎?反過來,博物館講解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有人“講解詞呆板、籠統”,一些出租的講解器也常???,無法滿足公眾多元化需求。
另一方面,社會人士主動參與講解,體現了近年來公眾對歷史文物興趣在提升。博物館有文化傳播功能,更應當順應這種趨勢,加以正向引導。擔心社會人士專業知識不足,博物館完全可以完善場館中的文字標識、多安排一些講解員分散在展廳中為人們答疑、舉辦對外開放的專題講座活動;質疑人們經驗不足,多練習幾次自然熟能生巧?,F在給出的拒絕理由,未免顯得單薄且無力。
目前,遼寧省博物館在名義上為社會力量的進入留下了一個合法“缺口”:確有特殊情況需在遼寧省博物館開展講解活動的,需提前一周在網上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或去博物館的服務臺提交申請表、講解詞以及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墒?,面對如此繁瑣的申請程序,不知道申請人服務熱情還剩幾何?提交的申請能否順利通過博物館的審核也屬未知。
博物館的講解工作應當向社會力量開放,通過規范社會人士講解、完善各方面服務,吸引更多人來到博物館參觀,感受歷史的厚重積淀與當下的人文關懷。同時,愿意提供講解服務的社會人士及其他參觀者,也要積極配合工作,嚴格遵守博物館規章秩序。
【作者】 王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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