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期待父母育兒假嗎?
近日,正在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的“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
不少市民都有這種經歷:大家都是“職場人”,生完孩子且休完產假以后,夫妻雙方若要回到工作崗位,擺在他們面前的只有兩個選項,一是長時間雇保姆,二是請家中老人幫助看護。
前者意味著什么自不必提,即便是隔代照料的傳統方式,也正面臨著育嬰觀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沖突。此外,0—3歲小孩是最需要照顧的時候,平時生個病、打個疫苗,有多少父母希望在產假基礎上擁有專門的育兒假呀!
作為一項重要的生育配套政策,育兒假不僅有助于緩解家庭壓力,維護家庭關系,而且還有很重要的制度作用,即鼓勵生育,緩解人口老齡化。到目前為止,許多地方已作出積極探索,如寧夏規定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上海婦聯建議增設夫妻共用育兒假,江蘇鼓勵給男性多放5天假帶孩子等……
育兒是父母雙方的共同責任,這一點,從草案規定“父母育兒假”而非“母親育兒假”即看得出。在具體實踐中,有地方曾明確規定“強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兒假的三分之一”,就是一個不錯的思路。這既考慮到了母親哺乳的現實需要,也有助于父親回到家庭,減少“喪偶式育兒”現象。此外,它有利于保障女性的就業和職業發展權益,糾正性別歧視。
還要注意,育兒假對勞動者是正當訴求,但對企業來說卻是憑空出現的成本,這些成本該由誰來買單?千萬不要想當然推到企業頭上,企業不是慈善機構,保證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太現實。但如果沒人買單,是不是也會造成休假意愿不強?可見,增設父母育兒假是一項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地方政府統籌兼顧、慎重考慮。
家庭育兒關系到“更高水平的幼有所育”,需要系統性的社會支持,期待各地大膽探索,共同找出一條良性發展之路。
【作者】 王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