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1年廣州市普通高考期間有關人員通行管理的補充通知
穗防控辦〔2021〕30號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市直局以上單位,各管控區域相關值守人員:
6月5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印發《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廣州市普通高考期間管控區域人員、車輛通行管理的通知》(穗防控辦〔2021〕27號),根據目前工作實際,現就2021年廣州市普通高考期間有關人員通行管理補充通知如下:
6月6日至6月9日,負責接送考生的專車司機及車輛消殺的工作人員持橙色工作人員通行證,可通行住所、指定工作地點。6月10日至6月11日,上述人員持橙色工作人員通行證,可通行其住所。
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要迅速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落實到區屬各街(鎮)、社區及一線有關值守工作人員,穗防控辦〔2021〕27號文中有關時間要求與本通知不同的,以本通知為準,穗防控辦〔2021〕27號文其他工作要求保持不變。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1年6月6日
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