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赦國際要求歐盟(歐盟)競賽監管機構阻止谷歌的21億美元收購可穿戴制造商Fitbit引用人權風險。
在一封密封的信中,人權非政府組織說,由于其監視的業務模式,谷歌是“激勵跨越其不同平臺的數據”。
“委員會必須確保合并不會進行,除非這兩個企業能夠證明他們采取足夠的人權風險,并實施了預防和減輕了這些風險的強大和有意義的保障措施,”大赦說。
對于谷歌,Fitbit采集使其成為現在不斷增長的可穿戴市場的腳趾。這也武器在用戶體驗和軟件方面具有更好的能力,以及豐富的數據套管。這筆交易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谷歌佩戴操作系統的演變。
據赦免,谷歌的商業模式激勵了公司,不斷尋求更多關于在線世界和物理世界的更多人。
“與Fitbit的合并是數據提取的擴展方法的一個明確的例子,使公司能夠將其數據收集擴展到健康和可穿戴物行業中,”字母讀取。
盡管谷歌已致力于“不會使用Fitbit Health和Google廣告的健康數據”,但在“威脅人權證明需要確保任何保障處于某種情況下,”威脅人權證明需要確保任何保障措施的方式使用Fitbit Health數據的激勵合并受到意義和有效的監督“。
今年早些時候,在發布谷歌潛在隱私風險的警告后,歐盟(歐盟)監管機構詢問其競爭對手是否缺少谷歌播放商店中托管的健身跟蹤應用程序,并“谷歌如何使用數據來介紹其搜索和廣告業務的個人資料“。
美國司法部和澳大利亞的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還提出了對Google-Fitbit交易的擔憂。
據大赦說,谷歌的過去慣例私隱進一步提高了嚴格保障的必要性。
“濫用隱私和其他權利也有助于集中力量并使谷歌的主導地位能夠實現。非政府組織強調,增加了更多數據的積累使公司能夠更好地培訓產生行為預測的機器學習模型和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