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第9號總河長令下達增城區的43條合流渠箱36.77公里清污分流改造任務已全面完成,并在全市率先通過了市河長辦初步達標評定。

據介紹,合流渠箱大多原為河涌、排洪渠、雨水溝、農業灌溉渠等。由于以往污水收集設施、處理設施不能滿足生產和生活的需求,大量建筑物的污水管接入附近的河涌、水溝、水渠。人們為了安全和衛生防臭的需要,便在河涌、水溝、水渠上增加一層混凝土蓋板,由此形成合流渠箱。
2020年,廣州市發布第9號總河長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條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其中,涉及增城的有43條,總長36.77公里。增城第一時間發布了第7號總河長令,提出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增城區43條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并于12月底前打開截污閘,疏通河道水脈,提升城市品質。
增城區第7號總河長令同時明確了各鎮街總河長是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第一責任人,各鎮街是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延伸河湖長制治理模式,明確每條合流渠箱的區、鎮(街)、村(居)三級責任人。
在具體改造工作中,增城因地制宜,結合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的實施,細化工程舉措,通過源頭截污,打開末端截污閘,疏通河道水脈,減少山水、河湖水、雨水等進入污水系統,實現“污水入廠、清水入河”,解決雨季溢流和排水不暢問題,進一步提升污水廠進水濃度。
渠箱清污分流的首要工作即為源頭截污。通過對暗渠開天窗,利用CCTV檢測、水下機器人、蛙人,對渠箱進行全面排查,全區對污水直排口進行全面的污染源溯源,并開展源頭截污和清污分流工程,共排查出728處污水直排口、建設管道77382米。
緊接著,增城全面梳理接入渠箱的每一條管線,重新定義各條管線的雨污屬性,對污水管道進行截污,對接入雨水管道的排放口實施錯混接改造;在此基礎上,取消原有末端截污堰(閘)。
日前廣州市河長辦的初步評定結果顯示,準備全區43條合流渠箱“感官、雨水通道功能、水質氨氮濃度”等3項考核指標均達到考核標準,水質氨氮濃度均處于5mg/L以下,全部通過市河長辦清污分流效果達標評定。(姚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