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下稱《促進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家長們身上的責任更重了。近日,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就審理的一起撫養權變更糾紛案,針對離異父母作為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不當、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根據《促進法》第14條、第17條、20、22、49之規定,向其發出《責令家庭教育告誡書》,并為幫助當事人糾正監護失職行為,委托專家對當事人進行了專業家庭教育指導。

據了解,這份《家庭教育告誡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生效后廣東省首例,也是白云區婦聯充分發揮“聯”字優勢,統籌協調社會資源,與區法院聯動踐行《促進法》邁出的第一步。
白云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張昕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家庭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國家意志,意味著家庭教育不僅是家務事,家長必須學習科學育兒方法,不依法帶娃,國家將出手干預。她表示,夫妻雙方即使分居或離異,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責任并不能免除,如果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法院將視情況予以訓誡,向當事人發出《家庭教育告誡書》或家庭教育令,責令當事人接受家庭指導或其他強制措施。
廣州市白云區家長學校副校長、博士黃金鳳指出,家庭教育應該從擇偶開始,可以更好地提升家庭幸福指數,更好地經營家庭。因此,她建議將家庭教育學習前置,在婚姻登記前雙方就需要進行學習。
白云區婦聯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找準家庭教育的切入點,充分發揮婦兒工委辦設在婦聯的優勢,搭建信息互通、工作互助、經驗共享的協作平臺,合力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同時,探索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導模式和方法,推動家庭、學校及社區協同育人,及時總結經驗,推動實踐運用。此外,充分挖掘家庭教育資源,推動社區家長學校、婦女兒童之家等陣地建設,大力培養家庭教育指導師、志愿者等人才隊伍,開展多樣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努力開創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