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4月14日電 (王堅 趙雪峰)據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14日消息,廣州市第8號總河長令已于近日頒布,要求全市今年內全面完成涉水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違建,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體銷號任務,實現全市4389宗小微水體無黑臭。
該總河長令指出,涉水違法建設藏污納垢,是污染防治攻堅的“毒瘤”和“頑疾”。該市要重典治亂,推動涉水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從江河湖庫向邊溝邊渠、合流渠箱延伸,實現河湖渠箱全覆蓋。2020年底前,全市約525萬平方米的涉水疑似違法建設要基本完成拆除,全面打通巡河通道。
此外,該總河長令還提出要完善治理鏈條,實現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終端設施雙百目標,清理城鄉水系毛細血管,全面治理邊溝邊渠、風水塘、山塘魚塘等小微水體。2020年7月底前,全市在冊4389宗小微水體(其中黑臭168宗)全面實現污水無直排、水面無垃圾、水質無黑臭目標。
廣州市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市涉水疑似違法建設及小微水體整治任務清單》也已同步下發,其中任務清單指出,全市各區須限時按要求對轄區內涉水違法建設和黑臭小微水體進行整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