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WTO的溝通,日本表示興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在世界貿易組織在世界貿易組織的爭議案件中加入磋商磋商。日本是第六個國家,希望加入歐盟在WTO“爭端解決機制的辯論機制下歐盟對印度的磋商”。
要求的其他國家是加拿大,泰國,美國,新加坡和中國臺北。
4月9日,歐盟將印度拖入WTO對印度進口履行的九類ICT產品的爭議解決機制,包括手機和組件,基站,集成電路和光學儀器。
他們據稱,違反WTO規范的責任,因為印度致力于對這些產品的稅收稅率零百分比。
雖然綁定的關稅或職責是指WTO成員國無法征收進口責任的天花板,但應用的關稅是目前到位的職責。
歐盟據稱,盡管印度在世貿組織的法律上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但它不會收取ICT產品的任何進口職責,印度一直申請從7.5%到20%的職責。
因此,“這些進口職責是在WTO規則的明確違反”。歐盟表示,征稅影響價值6億歐元的歐盟出口價值6億歐元?!?/p>
根據WTO規則,尋求磋商是爭端解決過程的第一步。如果歐盟與印度所要求的雙邊磋商不會導致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歐盟可以要求世貿組織建立爭議小組以通過此事。
根據WTO規則,這些國家必須尋求印度和歐盟的批準加入磋商進程。
日本在與世貿組織的溝通中,它表示,它出口到印度一些產品,特別是蜂窩手機及其部分。
“出口產品的一些日本公司繼續表達對印度的關稅對這些產品的嚴重關切,”它說。
由于這些原因,它補充說,日本對協商的磋商和愿望有很大的貿易利益。
“日本期待收到對該請求的接受確認,并被告知磋商日期和地點,”該溝通表示。
WTO成員國可以提出爭議,如果認為另一個國家的貿易政策或行動正在侵犯全球貿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