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賣小哥撞倒3歲兒童逃離現場,自稱“怕孩子家長打我”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8月5日訊(記者 馬超 通訊員 劉明)近日,龍華區丹坑新村北區66號路段發生了一起電動車撞傷3歲兒童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深圳市交警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深圳交警調取公共視頻后發現,電動車駕駛員在事故發生后竟直接逃離現場,并沒有下車查看傷者傷勢并送其就醫。"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肇事男子身材中等,無明顯的外貌特征,所騎車輛疑似外賣配送電動車。"深圳市交警局相關負責民警表示,在初步確定肇事者和肇事車輛特征后,深圳交警開展了搜索工作,8小時后警方在觀瀾某餐廳附近找到了嫌疑人易某。
經查,易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我當時送完餐后準備前往某工業園,發生事故后怕小孩的家長打我,所以就沒報警、呼叫救護車救人。"易某說。深晚記者了解到,目前孩子情況有所好轉,但因受傷嚴重,仍在醫院觀察。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溫馨提示】
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如何處理
1、現場留證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停車,對于輕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證后,將車輛移至安全區域,不妨礙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員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第一時間搶救受傷人員,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必要時可尋求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予以協助。
3、報警求助
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迅速報警,如需人員救助支援可在報警時標明事發時間、地點及受傷人員情況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