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普高這5科學考實施方案征求意見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08月11日訊(晶報記者 王文麗)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這5個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如何考?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將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的《深圳市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學考實施辦法》),包括實施辦法以及5個科目的實施方案,明確學考各學科的考試時間和成績的呈現,規范考試組織實施,并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學考各學科的考試時間明確
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學考實施辦法》明確了體育與健康等科目的考試時間。其中,體育與健康科目方面,終結性專項運動技能測試安排在高三第一學期進行,測試不及格,可以補測1次,首次現場測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至11月,補考時間原則上安排在首次現場測試結束后1個月內。
音樂和美術科目方面,首次必修課程測試安排在第三學期末,有特殊情況需補考的,與同下一學年度學生一起安排補考;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進行,在模塊修習結束后,學校組織開展集中測試或在音樂課堂中隨堂進行。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方面,首次終結性測試安排在第二學期末,有特殊情況需補考的,與同下一學年度學生一起安排補考。過程性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終結性測試性專項測試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最終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成績如何呈現?《學考實施辦法》明確,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考為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由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測試成績組成,所有科目最終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并劃分等級用于評價指導教學依據。其中,體育與健康科目的運動參與(每學期)、體質健康測試(每學年)均達到合格標準,且專項運動技能測試成績也達到合格標準,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最終成績方可認定為“合格”,一項不合格或缺考,成績認定為“不合格”。免考學生專項技能測試成績認定為“合格”。音樂和美術科目考試的總成績為:過程性評價×20%+專項測試×30%+必修課程測試×50%。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的總成績為:過程性評價成績×40%+紙筆測試(或上機測試)成績×60%。通用技術科目考試的總成績為:實操測試部分成績×60%+紙筆測試(或上機測試)部分成績×40%。
意見反饋方式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請在8月18日前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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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229室;郵政編碼:518000;收件單位: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高考科。請在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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