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銀行在周三表示,婦女在工作生活中,婦女在工作壽命期間只有四分之三的法律保護,從禁令進入一些工作,從缺乏平等的薪酬或自由。
研究人員審查了成年男女是否在187個國家的法律下具有平等的權利,以在過去十年中產生平等指數和措施進展。
他們探討了與婦女的工作和經濟自由相關的法律,包括在男性所有相同工作中工作的權利,并同樣得到報酬,在工作中的性騷擾處罰,父母工作保護和繼承權。
“如果婦女有平等機會達到其全部潛力,世界不僅更公平,而且也會更加繁榮,”世界銀行集團的臨時總統克里斯塔琳娜·格戈里維亞在一份聲明中說。
世界銀行在2018年報告中表示,歧視性法律均值婦女從獲得經濟獨立性抵押,并促成了全球損失的損失160萬億美元。
新的研究還研究了婦女的運動自由和保護諸如國內虐待的問題,這也對婦女的經濟獨立性產生影響。
它發現了在過去十年中的穩步進展:共有131個國家頒布了對婦女權利的改革。
六個國家 - 比利時,丹麥,法國,拉脫維亞,盧森堡和瑞典 - 與無10年前相比,在該指數中擁有完美的100分。
然而,56個國家對過去10年來研究的各個領域的平等法沒有改善。
該指數還突出了各地區的廣泛變化。
歐洲和中亞有最高的區域平等評分,婦女平均占男士授予的股權的85%,而在中東和北非女性的婦女的人數不到男性權利的一半。
“我們肯定正在取得進步,但我們可以在我們的勞雷斯上休息 - 我們必須保持各國政府在正確的方向前進,”歐洲婦女的權利集團平等現在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
她增加了一個完美的分數,無法保證,始終會受到尊重,并敦促各國政府主動努力打擊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