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最高法院的歷史判決率先達了1,448頁。我們總結了10個問題。我們還列出了重要的觀察結果以及大型外賣。
Aadhaar是否能夠進行監視狀態?非常困難根據生物識別和人口統計信息創建一個人的個人資料。難以相信申請人的論點,即Aadhaar創造了監督州。數據保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詳細分析Aadhaar法案與數據保護相關的規定,以及強大的數據保護制度。UIDAI遵循數據最小化的政策。發現部分57的一些部分是違憲的。無需保留5年的認證數據,6個月就足夠了。關于Aadhaar數據庫黑客的WRT新聞報道:沒有聽到各方,希望CIDR能夠找到遏制這些傾向的方法。Aadhaar行為第33(2)條擊中。大外帶:Aadhaar有保障,不要認為Aadhaar將印度轉化為監視狀態,數據保護制度非常重要,第57和33(2)部分擊中,僅保留6個月的認證數據。
Aadhaar是否違反了隱私權?只有那些有合理預期隱私的事項,受到第21條和隱私權的保護。國家在立法中有一個界定的目標。相信Aadhaar法案以適當的目的是充分重視的目標。Aadhaar成功地遏制了像重復卡這樣的弊端。指紋和虹膜掃描是Aadhaar注冊所需的最小信息。作為較大的公共利益,侵入這些受益者的隱私是最小的。Aadhaar法案符合平衡的測試。生物識別認證不準確引起的排除率令人擔憂。Aadhaar法案并沒有說,如果認證失敗,人們可以剝奪福利 - 這會照顧問題。了解Aadhaar計劃的執行是在進行中的工作。政府似乎在努力中真誠地確保沒有排除。CBSE,Jee,Neet,UGC無法制作Aadhaar強制性。大外帶:違反公共利益,受益人隱私是最小的,Aadhaar法案符合平衡測試,政府似乎是真誠的,防止生物認證失敗時,CBSE UGC Neet Jee無法制作Aadhaar強制性。
如果涉及兒童的計劃要求Aadhaar要求aadhaar的要求不能向兒童授權Aadhaar卡的要求,以取代教育權。迫使孩子們無法履行同意時迫使Aadhaar卡。在Aadhaar法案下,父母/監護人同意父母/監護人必須同意。依靠法定年齡,在Aadhaar招募的兒童與父母同意的員工在一起。Aadhaar無法錄取學?;驗镾arva Shiksha Abhiyaan提供強制性。大外帶:沒有父母同意的兒童沒有Aadhaar,兒童可以選擇退出Aadhaar獲得法定年齡,不能使Aadhaar強制招生和Sarva Shiksha Abhiyaan。
在Aadhaar法案下的18項規定是否是違憲的加密,加密私人機構收集的數據,并將其傳遞給CIDR,我們不同意請愿人的憂慮。直接政府不要向非法移民發放Aadhaar卡。第33(2)條的規定,為婦女司致電允許Aadhaar進入警察使用,擊中。權力讓Aadhaar獲得與高級官員的休息,而不是聯合秘書,政府返工提供。第47條修訂,以允許在Aadhaar法案下申請投訴和犯罪訴訟程序。重申該第57條不會通過相稱的集合。沒有理由無效使Aadhaar法案發生前的入學率無效。大外帶:聯合塞西不足以允許警方Aadhaar數據庫的訪問權限,應允許簽約在Aadhaar法案下啟動刑事訴訟,不想使Aadhaar入學在該法案通過之前。
Aadhaar法是否違反了政府有限,善政和憲法依賴者的概念,同意請愿人的席卷費用。已經擊敗了一些我們發現違憲的一些規定,調整了其他人。管轄公民守衛的法定政權。大外帶:已經擊中了并調整了這些威脅的規定。
無論是Aadhaar法案是否可以作為貨幣賬單,rajya sabha在Bicameral議會體系中的重要性。第7節是Aadhaar法案的主要規定,并擁有金錢法案的要素。第7節有一個實質性的Nexus,占據印度綜合基金的資金撥款,這與第110條列出了匯票的要素。大外帶:賬單被正確地作為金錢賬單介紹,因為第7條是Aadhaar法案的核心提供。
AADHAAR聯系AADHAAR在IT法案下的掛牌是違憲的,需要在私隱的新背景下審查第139AA條,這是一個基本權利。將Aadhaar與Pan Card的連接將增強國家收入的合法收集。用Aadhaar將平底鍋聯系起來的正當理由。第1399AA節符合隱私權的三重試驗。Big Takeways:Pan-Aadhaar Linkagage將加強國家的收入,可以致力于與Aadhaar聯系的授權。
PMLA通知是否授權向銀行賬戶的Aadhaar聯系是違憲的銀行詳細信息,對Aadhaar違反了隱私權。犯罪的推定是任意的,沒有人會在他們的銀行賬戶中保留黑錢。不能強制提供將銀行賬戶鏈接到Aadhaar。關閉與Aadhaar無關的銀行賬戶剝奪了人們的財產。沒有解釋如何將Aadhaar與銀行賬戶聯系起來將防止洗錢。修正案授權銀行賬戶與Aadhaar保持違憲。大外帶:沒有證據表明將銀行賬戶聯系到Aadhaar會阻止洗錢,違憲授權兩者之間的聯系。
無論是圓點授權Aadhaar聯系到電信服務是違憲的責任,SC訂單沒有討論與Aadhaar違反公民隱私的SIM聯系。不能將公民歸入隱私的侵入只是為了防止少數人濫用SIM卡。宣布3月23日通函是違憲的。大外帶:由于少數人而言,無法使用SIM卡侵入每個人的隱私,聲明強制性SIM-AADHAAR聯系違憲。
在違反Aadhaar第7條的新訂單之前,政府的行為是否違反了SC的臨時Orderngovernment,應澄清法院。無法駁回政府藐視法庭,因為Aadhaar法案的第7條改變了法規。大外帶:政府應該盡快向法院舉行,但不能在藐視法庭方面無法承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