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2021年工作會議召開。會議確定2021年為深汕合作區“全面履職深化年”,部并署七個方面34項具體舉措,為全年各領域重點工作制定“任務書”、規劃“路線圖”。
【記者】陶清清
【制圖】文海燕
1月26日,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2021年工作會議召開。會議確定2021年為深汕合作區“全面履職深化年”,部并署七個方面34項具體舉措,為全年各領域重點工作制定“任務書”、規劃“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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