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中心周五敦促德里高等法院將Facebook擁有的WhatsApp延長實施其新的隱私政策和服務條款,這將從5月15日生效。
電子和信息技術部在其宣誓書中提出了宣告提出的申請,以挑戰挑戰社交網絡平臺的新隱私政策。
請愿人員,斯派,梅根和維克拉姆辛格爭辯,新的隱私政策表明印度數據保護和隱私法中的“裂縫”。
在新的政策下,用戶可以接受它或退出應用程序,但他們不能選擇不與其他Facebook擁有或第三方應用分享他們的數據。
首席大法官D N Patel和Justice Jasmeet Singh的長凳列出了4月20日進一步聽到的事情。
在其宣誓書中的中心表示,“鑒于上述提交令人謙卑地祈禱,鑒于上述意見書(WhatsApp)可能受到限制實施其新的隱私政策和2010年1月4日的新的隱私政策和服務條款。 2月8日,2021年,或隨后的任何后續日期待定法院裁決。“宣誓書進一步表示,“IT規則”在業務過程中征收了一系列公司對公司安全的義務。
“特別是,規則要求收集,商店或以其他方式涉及數據的機構公司,以頒發隱私政策,除了施加各種其他義務之外,還提供了某些保障措施。令人擔憂的隱私政策違反了2011年規則..“它說。
該中心表示,最高法院向中心擔任責任,以介紹數據保護和隱私權。
“聯盟通過在Lok Sabha介紹了2019年的個人數據保護法案,履行了這一義務。在頒布時,本法將提供一項關于數據保護的強大制度,這將限制受訪者第2號的實體等能力,這些申請人的第2號頒發的隱私政策,這些隱私政策不適合安全和數據保護,“通過倡導Kiriman提交的宣誓書”辛格說。
它還表示,要待本條例草案的通過,2000年信息技術法案及其制定的規則在制定的數據保護方面制定的規則,機構企業頒布的任何隱私政策,如WhatsApp必須符合所指明的要求行為和附帶的規則。
高等法院于2月3日向該中心發出通知,并尋求對征求社會網絡平臺的新隱私政策的請愿書。
1月份提交的另一份請愿書,挑戰WhatsApp的新隱私政策,即它違反了用戶根據“高等法院的另一個替補席”在“憲法”下的隱私權。
請愿者向部門和WhatsApp尋求指示,以確保使用消息傳遞應用程序的人員選擇選擇與其父母公司Facebook及其其他公司共享其個人數據。
他們還尋求對部門的指導,以便根據在印度運營的所有應用和組織中保障公民的隱私,從而收集用戶數據的指導方針,監管或規則。
據點是其中之一律師,在他們的請求中,Whatsapp已經不時改變其隱私政策,并且用戶總是選擇選擇選擇的選項并從未被否認過。
但是,在1月4日,它出現了一個新的隱私政策,如果他們所說,如果他們不接受新的條款和條件,那些將被拒絕訪問該應用程序的印度用戶的強制性。
另一方面,歐洲用戶可以選擇選擇退出政策,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不會被拒絕訪問該應用程序。
它尋求WhatsApp返回其新策略的方向,或者在替代方案中為用戶提供選擇,包括已經同意的人,以解開相同的用戶。
請愿人還尋求向政府求助,制定社交媒體中介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