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若干運輸商的重大救濟中,中央間接稅和海關(CBIC)延長了鎖定期間至6月30日期間在鎖定期間產生的所有電子方式票據的到期日。早些時候,通過通知35和通知40,CBIC提供了關于在3月20日至5月15日至5月31日至5月15日至5月15日期間到期的電子方式票據的有效性的擴展。
“由于這一點,即使他們繼續面對鎖定延長的鎖定延長,那些過期的那些E-Way票據即使他們繼續面對類似的問題,”Abhishek Gupta,Aitwa告訴CNBC-TV18。
他補充說:“這項決定已經過了幾個陳述,并將為已經開始運營而無法移動材料的運輸商來救濟,”他補充說。
CBIC通知讀書,“如果在2017年3月24日或之前,在2017年3月24日或之前,在2017年3月24日或之前在3月24日之前或之前已經過期或在3月20日之前過期的信息2020年,此類電子方式條例草案的有效期,應被視為延長到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添加通知將從5月31日生效。
在GST制度下需要備案票據搬運貨物。
“電子方式比爾門戶網站不允許以相同的發票編號生成新的電子方式。這對羅敦被鎖定的運輸商造成了麻煩,并將材料卡在3月25日的Aitwa所代表。此外,卡車被擱置的情況下,沒有司機現在可以與過期的Eway Bill搬到最終目的地,“Aitwa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