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勇(廣東社會科學大學講師)
◎吳慶陽(廣東社會科學大學校長、副教授)
◎本文責編∕殷立飛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一環。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p>
近年來,廣東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進行了系列改革創新,形成了基層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優勢,特別是在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并形成了一系列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經驗。在“十四五”規劃開局起步之年,廣東應不斷總結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經驗,積極推廣應用,推動我省在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中走在全國前列。
廣東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經驗
堅持完善“一核多元”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耙缓恕奔袋h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多元”即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其他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群眾共同參與。通過多年的努力,廣東在健全黨組織領導、村(居)委會主導、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框架取得顯著進展。在健全黨組織領導方面,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采取分類組建、區域組建等多種方式探索創新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建立健全完善四級黨組織體系,全面激活末梢基層黨建,實現基層黨建工作的全覆蓋。在治理主體上,構建大社會協調治理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性。在村(居)委會主導下,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充分調動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積極性,全面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活力。在疫情防控期間,“一核多元”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迅速轉化為聯防聯控、群防群策的組織體系,構筑起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的強大合力,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奠定了扎實的組織和群眾基礎。
積極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基層治理體系。首先,通過加強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建設,完善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監督委員會等自治載體,健全村(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組織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全面激發村(居)自治活力。目前,全省已建立城鄉社區議事協商示范點3100多個,建立村民議事平臺9900個。其中,廣州市增城區下圍村“民主商議、一事一議”社區協商經驗成為全省的典型和示范。其次,建立和推廣“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的引領作用。這一做法獲得中央肯定。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發布《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全面推廣廣東“一村(居)一法律顧問”經驗。再次,充分發掘德治資源開展基層社會治理。廣東地區傳統文化氛圍濃厚,宗族組織和宗族力量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潛移默化地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云浮、梅州、清遠等地區充分挖掘“廣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蘊藏的治理內涵,德治軟實力不斷增強,收效明顯。疫情防控期間,在黨委政府的引導下,全省城鄉居民、企業、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通過各種形式支援抗疫,打造了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人民防線”,充分顯現了三治合一的治理效能。
廣泛應用信息化智能化專業化治理手段。全省各地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如深圳,通過在全市的街道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綜合信息系統,“前臺一口受理,后臺分工協辦”,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珠海橫琴通過建設“物業城市”,把城市公共空間與公共資源整體作為一個“大物業”,廣泛運用大數據開展數字化治理,實現對整個城市的專業化、精細化、智慧化管理。各地廣泛推廣和應用“智慧社區”“智慧鄉村”等智能化社會治理模式,讓多元社會治理主體深度參與社會治理,促進社會治理全面提質換擋升級。同時,加大社會工作人才培養力度、創新統籌服務模式,引導社會工作人才參與社區治理,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優勢。
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這個新中國成立以來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過程中,廣東基層社會治理的一些成功做法和創新經驗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但同時也暴露出目前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對廣東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間,廣東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迫切需要我們正視基層社會治理不足與短板,盡快扎實打好“補丁”、堵好“漏洞”、補好“短板”,切實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構建廣東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的對策建議
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方向,齊心協力畫好基層社會治理同心圓。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最關鍵的就是要充分發揮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發揮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紅色引擎”作用,不斷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為此,一是實現基層黨的建設全覆蓋,確保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有平臺、有抓手。二是創新基層黨建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以黨組織的堅強領導帶動各類群團組織和社會發展,打通基層治理經脈。
充分發揮基層政府的主導作用,打造基層治理合作共治新格局。一是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基層治理責任清單,將履行基層治理主導責任情況納入工作績效考核體系。二是加快社區(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將更多資源、管理和服務下沉到基層,改善社區(村)服務供給能力和質量。三是打造多層次、扁平化、融合式組織平臺,按照“做實街道、多向延伸”原則,統籌社會力量協同參與,形成基層治理齊參共治新格局。
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健全社區(村)管理和服務機制。一是明確政府管理權和居(村)民自治權邊界,推進社區(村)職能轉變。二是夯實網格基層力量。探索將支部建在網格上、黨小組設在樓棟里,把黨的建設延伸到社會最小單元;推動居(村)民小組和網格工作的融合,做細做實網格管理,形成基層治理“責任共同體”。三是加強“社區、社工和社會組織”三社聯動機制,搭建更多志愿服務平臺,健全志愿服務體系。
堅持創新治理體制機制,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專業化水平。一是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動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治理體系,實現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二是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積極推動社會治理領域的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在全民中加強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增強法治意識。三是樹立“全周期管理”意識,用“治未病”理念統籌謀劃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不斷提升各類風險預警防范、源頭化解能力。
發揮智慧城鄉的賦能作用,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一是加快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實施數字化社會治理,提高快速反應、精準施策能力。二是開放共享數據,打破行政隸屬藩籬,簡化工作流程,為基層治理賦能減壓。三是搭建社區(村)服務網絡開放平臺,及時回應居(村)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四是創新服務群眾機制,實現“點對點”“鍵對鍵”“屏對屏”的訂單式精準服務與治理,率先建立城市基層治理現代化的科技支撐手段。
[本文系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劃項目“廣東農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治理體系”(項目批準號GD18XFX15)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