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三最高法院宣布該中心的旗艦Aadhaar計劃是“憲法有效”。Apex Court的五個法官憲法長凳表示,Aadhaar意味著獨特,最好是獨一無二的。
但是,法院裁定第57條是違憲的。
第57節使任何“機構企業或人員”或私人實體能夠要求Aadhaar。這些企業包括公司,銀行等。這意味著Aadhaar與銀行賬戶的聯系不再是強制性的。
雖然Aadhaar對申請所得稅申報表的聯系仍然是強制性的。
這三項判決中的第一個由正義A K Sikri發音。Justice Sikri宣布為自己判決,首席大法官Dipak Misra和Justice A M Khanwilkar。
請愿人認為,Aadhaar法案襲擊了憲法保證的隱私權的核心。
讀出大多數判決,賈德里說,政府認為“阿達哈爾和其他泛形式的文件之間的基本差異是平底鍋等的是,Aadhaar不能重復,并且可以通過生物識別系統來追蹤任何人的raadhaar試圖獲得aadhaar 。因此,Aadhaar是獨一無二的。“
“這是賦予文盲的社會的邊緣化部分??。他們可以向許多政府計劃申請福利,“他補充道。
法院要求政府盡早報告數據保護,并盡早提出數據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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