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G工人和平臺工人都設想成為印度勞動法立法的一部分,這將為他們提供一些與就業相關的權利報告的商業標準。
BS報告稱,勞動和就業部提出了關于社會保障的守則,2019年,它已承認“Gig Workers”和“平臺工人”。這是第一次在國家的勞動法中使用這兩項術語。
報告稱,根據法案草案,這些工人將有權獲得生命和殘疾覆蓋,益處和“其他福利”的福利。但是,該報告補充說,在未經組織的部門下,工人員將無權享有EPF和IERS福利。
根據該報告,該提案指出,他們也沒有有權享有滿足福利。
根據該報告,草案將一名GIG工人定義為“執行工作或參與工作安排的人,并從傳統雇主關系之外的此類活動中獲得”。它將平臺工作人員定義為一個組織的一部分,“使用在線平臺訪問其他組織或殺戮以解決特定問題或提供特定服務以換取付款”。
發展所在的是,由于演出經濟的工人數量的規模在該國膨脹,增加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