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修訂了全國公路的標準合同協議,擬在EPC基礎上實施的核心贊助的道路工程可能會導致新項目獎項的步伐下降到中等方面,但待征收是一個主要約束,警告報告。
“雖然授予的項目管道仍然持有Bharatmala Pariyojana獲得基礎,但是土地收購問題可能會推遲獎勵,”評級機構在周末報告中表示。
它指出,FY19的目標是獎勵20,000公里的項目,授予EPC模式的多數。
“鑒于土地征收相關問題,并在修訂的EPC合同協議中規定,納海有可能簽訂合同一旦征地處于先進階段,才會授予合同?!?/p>
但是,它指出,預計修訂將通過減少承包商面臨的瓶頸來促進道路合同,特別是與通行權的權限以及間隙。
該報告進一步表示,如果承包商的違約延誤,預計將在新項目中競標的被視為撤銷的規定將推動承包商的壓力及時完成項目。
“EPC協議的變化是積極方向的步驟。隨著損害賠償的嚴格規定,權力和承包商的責任增加了履行義務的責任。這反過來有望促進及時執行。
“然而,在短到中期期間,這可能導致新項目獎的步伐下降,待征地是一個主要的制約因素,”該機構助理副總裁Abhishek Gupta說。
根據經修訂的條款,當局必須為項目公路的總長度的建筑區施工區的至少90%提供至少90%,這是連續伸展的不低于5公里。
“通過拓展要求90%的建筑區和5公里的連續延伸,預計執行挑戰將降低,”他說。
對于被視為終止的定義時間表,以及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該機構預計僅在滿足這些條件時才能簽訂合同獎勵。
“同樣,關于承包商的義務,在預定日期的90天內,在90天內的項目完成將導致承包商的Debarring競標未來項目,直到該項目實現完成(合同價值超過300盧比的合同價值的項目千萬人),“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