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稅(CBDT)的中央委員會最近延長了第三次財政年度收入納稅申報表(ITR)的截止日期(AY20-21)。
在提交ITR的同時,辛勤化還應了解與所得稅有關的其他截止日期。
以下是結束將于1月2021年結束的截止日期:
1月7日
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扣除/收集的存款截止日期將于2021年1月7日結束。
但是,政府辦公室扣除/收集的所有款項將在沒有收入稅收挑戰的情況下支付稅收的同一天支付政府的信貸。
一月10
財政部為財政部額的所得稅申報表(ITR)的截止日期將于2021年1月10日結束。政府于12月30日延長截止日期,以抵達ITR,直到2021年1月10日。這是用于簽到的帳戶不需要審核的習慣性。
但是,需要審計的帳戶可以在2021年2月15日之前提交返回。
1月14日
根據194-IA,IB,IB,194米第1940億條扣除的TDS稅證監會問題的截止日期將于1月14日結束。
1月15日
提供各種審計報告的截止日期,包括稅務審計報告和國際/指定的評估年度報告的報告2020-21將于1月15日結束。
在未經生產挑戰的情況下支付的政府辦公室,在未經挑戰的情況下支付的政府辦公室,將于1月15日結束。
1月30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季度季度TCS證書將于1月30日結束。此外,根據第194-IA條第194-IA條第194-IB第194億條第194億條的稅收提供挑戰暨陳述的截止日期,于202020年12月30日的第194億條將于1月30日結束。
1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12月31日的季度TDS的季度陳述將于1月31日結束。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季度的利息,銀行公司的季度退回資源差價將于1月31日結束。
陳述“Vivad SE Vishwas計劃”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