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 Rajendran.
亞馬遜正在投注其未來集團附屬公司的少數民族股權,以飆升Reliance零售企業(RRV)交易來購買Biyani-Led公司的零售,批發和倉儲資產。盡管處于弱小的檢票口,但它延遲策略將有助于任何人。法律專家表示,亞馬遜在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在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的緊急仲裁裁決不可強制執行。
對于這些故事的那些新的故事,2019年8月12日,未來的零售有限公司與推動者公司未來優惠券有限公司(FCL)簽署了股東協議,給予后一種特權。這些權利包括FRL在銷售或轉移資產之前必須尋求FCL的同意。幾天后,亞馬遜,在FCL獲得了49%的股份。FCL又擁有9.83%的FRL。其他Biyani實體和亞馬遜簽署的股東協議,如果FCL計劃在第三和第十年之間銷售零售業的任何股份,則拒絕在FRL購買股權的第一個拒絕購買股權的權利。它還給出了FCL在FRL到Amazon中獲得的權利。
首先,公司律師表示,FRL不是亞馬遜和FCL之間股東協議的一方。這意味著,它不能僅僅是因為它同意在緊急仲裁員之前出現而成為仲裁的一部分。如果,這兩個股東協議被視為綜合交易,意思是亞馬遜對法律禁止的FRL間接控制。
其次,預約緊急仲裁員和緊急救濟授予在1996年印度仲裁和調解法案中沒有地方。請注意,即使兩家公司都同意SIAC,即使SIC過程允許緊急仲裁員,仲裁也受到印度法律的影響。簡單地說,緊急仲裁員的命令在印度法律上沒有地位。
此外,企業律師表示,即使在SIAC規則下,緊急仲裁員獎是臨時的。它在仲裁庭接管或在90天結束時結束。在這種意義上,它就像一個持有命令。
因此,SIAC緊急仲裁程序與印度法律完全不一致。SIAC是一個非營利機構。它提供“替代方案”,涉及外國公司的任何跨境交易中的爭議解決。像SIAC這樣的系統中的案件私下和機密定居,并沒有對法院系統的約束力。此外,可以在SIAC規則下通過緊急仲裁可能通過的訂單。
印度仲裁法只承認仲裁庭通過的訂單,這也是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的高等法院之前進行上訴。此外,只有當締約方接近具有管轄權的高等法院時,印度法律才允許臨時救濟。
即使亞馬遜是通過在仲裁法案下的高等法院申請訴訟,先例表明法官重新審議其優點。
由于對緊急仲裁裁決的可執行性進行了如此強大的案例,一些律師認為亞馬遜的行為只是延遲策略。為什么全球公司會沉迷于這些行動?答案,一如既往地說在印度市場的大小和潛力。
根據各種估計,印度的零售市場將在2018年的0.79萬億美元到2026美元達到1.75萬億美元。預計印度電子商務行業將在2026年跨越2000億美元,增長30%。有組織零售市場的份額預計將增加到2021年的22-25%。
通過推遲玩家鞏固市場并發展它,不僅是一個糟糕的業務戰略,而且對具有全球性存在的品牌也有害。
(提交人是一位高級商務記者。觀點是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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