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記者/趙剛 通訊員/粵交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決策部署,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計費方式有關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后,高速公路通過ETC門架實施分段計費,收費金額精確到“分”,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將由計重收費統一改為按車(軸)型收費,廣東將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實相關工作。
8、9座客車改為一類車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的批復》,自2020 年1月1日零時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橋梁、隧道項目,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除外)調整計費方式,統一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
按照新的車型分類標準,客車車型仍按照座位數分成4類,其中車長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由原來的2類車調整為1類車。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均是按軸數與最大允許總質量分為6類車型。
根據省政府批復,客車、貨車執行相同的收費費率,即四車道高速公路0.45元/標準車公里、六車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標準車公里(大型橋梁、隧道項目執行原客車標準車收費標準);1至4類客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車執行3 類客車收費系數);1至6類貨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2.1、3.16、3.75、3.86、4.09;專項作業車的收費標準參照貨車執行。
貨車統一按車型收費
2020年1月1日起,貨車由計重收費統一改為按車(軸)型收費。貨車按車型收費,是以車輛軸數為依據計算收取通行費,同一軸數對應的不同噸位車輛,不論裝多裝少,都執行同一收費標準。而計重收費,是以收費站現場稱出的車貨總重量為依據計收通行費,不同噸位車輛收費金額不同,多裝多收費,少裝少收費。
我省高速公路貨車收費標準是按照“確保在相同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原則,采用費率平移的方法確定的,確保路網通行費收入總額與計重收費應收總額總體平衡,并略有下降。按照經省政府批準的貨車收費系數方案,根據2019年貨車流量測算,2020年全年全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收入預計下降約1.2億元。
貨車計費方式調整后,對單個車輛來說,應交的通行費額與計重收費相比“有升也有降”。比如,一輛6軸貨車行駛100公里六車道高速公路,其滿載狀態下車貨總重49噸,計重收費應收260元;其空載狀態下車貨總重19噸,計重收費應收238元;改為按車型計費后,無論滿載或者空載,都收費245元;往返程“滿載去、空載回”情況下,按車型收費(490元)比計重收費(498元)少收8元。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表示,載重較少的貨車應交通行費額相比計重收費有所上升,且載重越少,越接近空載,其應交通行費額增加的幅度越大;載重較多的貨車應交通行費額相比計重收費有所下降,且載重越多,越接近滿載,其通行費額下降的幅度越大。
自12月16日起,廣東全面實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違法超限超載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為盡可能避免應交通行費額增加,最大限度降低運輸成本,建議廣大運輸企業和貨運車主及時調整策略,在不超限超載的前提下盡量“多裝多載”,爭取在收費模式調整后應交通行費額不增加并有所下降。
貨車計費方式的調整,將引導和推動我省道路貨運向大型化、集約化的方向發展,鼓勵促進廣大運輸企業創新物流組織模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我省物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高速公路實行分段計費
取消省界收費站后,高速公路將通過ETC門架實行分段計費。
有別于現行“入口刷卡、出口收費”的封閉式收費模式,分段計費是將高速公路按照相鄰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費站劃分為一個個獨立的收費區間,各收費區間分別計算費額收費的收費模式。屆時,將通過高速公路主線每個收費區間上設置的ETC門架計取該區間的費用,需要計費的匝道里程,由入/出口收費站實行代收費。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介紹,根據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為簡化分段收費過程,進一步降低車主通行成本,我省取消了樞紐互通(即在不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位置上,通過立交及各方向匝道形成的互通立交)匝道計費,合計減少收費里程84公里。經行樞紐互通行駛不同高速公路的車輛收費里程將減少,收費金額也會相應降低。
ETC門架計費金額精確到“分”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收費金額基本上是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整到“元”;部分2012年以前通車路段的收費金額仍按5元取整的辦法收取車輛通行費,如廣深高速,行駛全程一類車收費金額為70元;還有部分2012年以前通車路段的相鄰收費區間,因站距較近,執行不足2.5元按0元收費的取整規則,如廣深高速的廣氮-大觀路收費區間,收費里程1.49公里,一類車應收0.9元,但一直按0元收費。
明年1月1日起,根據交通運輸部要求,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所有收費區間將按照實際行駛里程、費率標準精確計費,收費金額統一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整到“分”,ETC車輛分段扣費,收費金額取整到“分”;人工收費車輛分段計費,出口合并收費,收費金額取整到“元”。
高速公路計費規則改變后,除單獨定價的橋梁隧道項目收費金額持平外,大部分路段的客車收費金額相比現行“有升有降”。
如廣清高速慶豐至朝陽站一類車現收費金額為2元,取整到分后收1.77元,收費金額下降0.23元。朝陽至江高站一類車現收費金額為4元,取整到分后收4.34元,收費金額上升0.34元。廣深高速全程分段計費后,一類車合并收費金額為73.66元將。廣氮-大觀路收費區間也將按照1.49公里的收費里程,精確計費為0.9元。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表示,按照國家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將繼續嚴格執行對ETC用戶的95折通行費優惠,同時,現行的其他通行費優惠政策也將調整為對ETC車輛給予通行費優惠。如省、市屬國有交通企業試行的貨車粵通卡85折優惠政策,將調整為對辦理了粵通卡并經過ETC車道實施不停車交費的貨車給予優惠。為確保能夠及時享受到通行費優惠政策,建議廣大車主盡快安裝辦理ETC。
另外,就車主關心的收費爭議等問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表示,如對高速公路收費情況有疑問,可在收費站現場提出,以便及時處理;現場無法及時處理的,可致電粵通卡服務熱線96533或廣東省高速公路營運管理服務投訴熱線96998。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收費公路聯網運營和服務規程》(試行),投訴自受理后,一般4個自然日內完成核實處理。因系統等原因造成車主多繳費的,核實后可進行退費;多繳的費用在經確認退費后3個自然日內退回。
普通公路四座大橋調整車型分類和收費標準
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計費方式有關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普通公路上仍在收費的汕頭市南澳大橋、佛山市廣和大橋、佛山市三水大橋和湛江海灣大橋等4座大橋也將統一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部分車型的收費標準有所調整。汕頭市礐石大橋收費站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