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應急管理局25日發布消息稱,由該局編制的《廣州市處置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極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下稱《巨災預案》)正式印發實施,該預案在總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實際情況進行編制,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極端災害事故。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介紹,《巨災預案》規范了達到極端災害事故標準的地震、臺風、暴雨洪水、森林火災、危險化學品事故、建筑工程事故、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填埋場事故、海上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等共10種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巨災預案》界定了極端災害事故標準,根據廣州市突發事件實際,參照有關學術研究成果,制訂了極端災害事故標準;并建立了處置極端災害事故指揮機制,根據極端災害事故往往需要集全市之力開展處置的特點,成立極端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建立該市最強大的應急指揮體系。
同時,《巨災預案》還將災害事故的極端情形從現有專項應急預案中剝離出來,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指揮體系,制訂相應的應急措施,彌補了現有專項應急預案的不足。
據了解,《巨災預案》不僅強化了廣州應急指揮力度,還強化了該市協調聯動作用。
此外,《巨災預案》也強化應急物資保障,除了在極端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統籌協調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之外,巨災預案還規定了應急物資保障的常態下工作,保障極端災害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持續提供充足的應急物資;并強化專家的作用,將專家參與極端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放到重要位置,精準選取參加處置專家,健全專家參與指揮決策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巨災預案》借鑒了國內外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關做法,回應了新形勢下超大城市極端災害事故防范處置工作的重大關切,對健全廣州極端災害事故應對機制,規范處置流程措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