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人士通知CNBC-TV18,印度根據主權稅項的理由提出了對Cairn仲裁裁決的上訴。
消息人士稱,印度作為一個堅定的觀點,作為一個主權,它有權稅收,不能允許逃稅。
上個月,金融部長Anurag Singh Thakur告訴Lok Sabha,Cairn仲裁裁決是“審議政府”。
Cairn Energy于2011年銷往Cairn India到Mining億萬富翁Anil Agarwal的Vedanta Group,禁止股權為9.8%。它想要出售殘留股份,但被I-T部門禁止這樣做。政府還通過Cairn India將Pidends的支付給Cairn Energy,
12月,國際法庭一致裁定,印度在2014年在2014年違反了英國 - 印度雙邊投資條約的義務,當時所得稅部門使用立法將10,247億盧比的稅收評估打了一個,以便回顧其為征稅征稅。
在上市前,在2006年至07年度在2006 - 07年度征收的資本收益上征收了10,247億盧比,稅務署在上市稅務部門扣押了Cairn India的Cairn的殘留10%股權。在一個裁決中,凱恩以前被描述為“最終和綁定”,法庭命令印度支付12億美元的賠償金,加上息益和成本,以彌補稅務部門長期銷售的股票的股票并被罰款。皮夾和扣繳退稅。根據新聞機構PTI的說法,這總計為14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