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控疫情,河南鄭州近日展開全員核酸檢測。然而,鄭州市民劉先生申報時卻發現,系統顯示他已經完成檢測,名下還莫名多出了11筆貸款。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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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發生在劉先生身上的離奇事件引發關注。經警方調查,系劉先生的身份被冒用。據了解,目前警方已找到冒用信息者,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南都·隱私護衛隊注意到,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件近年來屢見不鮮,甚至有當事人在身份被冒用后因貸款逾期而成為法人、“老賴”。據裁判文書網顯示,自今年以來,涉及盜用身份證件罪的案件就有十余起。
河南男子被“代做”核酸檢測
“昨天小區統一進行核酸檢測,系統顯示我已經檢測過了,可我本人并未做過?!?/p>
據河南民生頻道報道,8月3日,鄭州的劉先生在按要求參加本市全員核酸檢測時發現,個人信息申報系統上顯示其已完成檢測,可他本人并未做過。經查詢,該冒用身份信息者還以劉先生的名義辦理了11筆貸款,但都已按期償還。
“要不是這次做核酸檢測,真不知道有這回事!”劉先生的父親向媒體感慨。劉先生則稱,他的身份證在2008年曾丟失過一次,但冒用者的體貌特征和他完全不相像。
在根據申報信息上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系冒用者無果后,劉先生報警。當日下午,警方找到了冒用信息者,證實其冒用信息及貸款行為屬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杜絕身份冒用關鍵在審查,被冒用者無需擔責
事實上,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類似事件已多次發生。其中最多見的是身份信息被注冊公司,當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多個空殼公司的法人。而溯其源頭,基本都是因為身份證曾丟失過。
據南都此前報道,2018年7月,深圳的林先生發現,八年前丟失的身份證被不法分子用來注冊公司,其后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他的征信記錄也受到影響。
2019年3月,江蘇南京的黃女士在計劃飛往加拿大時被限制出境,才得知自己身份被冒用,并在北京注冊成立了一家公司。該公司近期因偷逃稅款被稅務局處罰,作為法人的黃女士也被列入偷逃稅款黑名單。據其回憶,黃女士曾在2015年丟失過身份證,但及時補辦了。
2019年4月,深圳市福田區的張淑淑身份信息被冒用,從2016年起成為深圳市某公司的股東和法人代表,同年她曾丟失自己的身份證。后來,被冒用身份的她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起訴,其名下的公司欠有近200萬元的債務。
南都·隱私護衛隊梳理發現,在多起身份信息被冒用事件中,都存在當事人曾丟失身份證的情況。為何補辦身份證后,舊身份證仍能被不法分子使用?
北京市某派出所民警告訴南都·隱私護衛隊,在身份證丟失至申請補辦期間,丟失的身份證仍然有效,因此身份證丟失后應盡快向派出所申報補領。此外,身份證持有者申報丟失進行補領后,舊身份證會就此失效,但該“失效”并非指身份證內的芯片磁卡無法使用,只是從此證明,舊身份證若再次使用,與當事人無關。
2011年,公安部曾就身份證被冒用相關問題做出答復: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這也意味著,杜絕身份冒用關鍵在于相關部門的審查力度,公民在使用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證件使用部門需準確核對檢驗,確?!叭俗C一致”。
此外,為解決公民身份信息頻頻被冒用的問題,監管部門也進行了諸多嘗試。2016年10月,公安部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其具備數據實時更新和動態維護功能,可通過與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聯網核查,實現所有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即時失效。
在處罰方面,《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2019年8月,公安部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證將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專家:不僅要“人證合一”,還要人證比對
該案件中冒用身份者是否觸犯了法律?為何身份被冒用事件頻頻發生?如何才能避免?
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認為,冒用身份者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需根據對被冒用者造成的實際損害程度分析,進而判斷是否構成侵權。
他分析,劉先生的冒用者用他的身份信息去貸款但又按時還款,可能會影響劉先生的征信記錄以及貸款額度。換言之,劉先生背上了“冒用者”的征信記錄,而冒用者的這種行為侵犯了劉先生的個人信息權益。
“假如冒用身份者用他人的身份進行借貸卻沒有按時還款,根據央行的相關規定,只要被冒用身份者能證實貸款者非本人,就應該由審核不嚴的發貸機構來承擔相應責任。”他說道。
至于冒用劉先生身份去做核酸檢測,熊定中認為,這種行為更多是違反了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如果冒用身份者核酸檢測為陽性呢?這種行為很可能破壞了防疫秩序。”
此外,他還表示,借貸機構不能僅僅根據借款者的身份證號來放款,如果采取本人到現場核驗或者人臉識別等更嚴格的操作方式,可以有效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
對此,北京網絡行業協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王琮瑋也給出了類似的意見。她認為,“身份被冒用”背后反映的是“形式審查”的弊病。她表示,以往銀行、工商等部門做相關的身份審核時,往往采取人工比對的方式,“身份證照片和本人看起來差不多”便可審核通過。
“隨著科技發展,現在不僅是要人證合一,還要人證比對?!蓖蹒|說,相對于傳統的人工核驗,采用人臉識別等技術可以提高識別率,減少被冒用的風險。因此她建議,盡快推行帶有人臉識別、指紋等信息的身份識別系統。
采寫:實習生 樊文揚 南都記者 孫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