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tflix和亞馬遜等全球公司應在其產品消費的地點征稅,該公司周四在新德里的一個行業活動中表示金融秘書。
在談論即將到來的6月G-20峰會上的稅收問題時,Garg表示,“稅收利潤是國際社會需要解決的第一個主要國際問題,”加入“在物理貿易時代和物理轉移貨物,他們(SIC)提出了建立規則,所以如果您在一個國家有重大建立,那么您有權稅。如果你沒有建立,那么你就沒有權利稅。在過去的幾年里,這是基本原則。“
他說,“在電子商務時代,這不起作用。生產發生在某處,消費在某處進行,交貨是通過電子手段。”
他說,命名Netflix和Amazon,“Netflix將這么多娛樂內容發布到印度,它可能沒有一個辦公室。”
雖然他承認電子商務巨頭亞馬遜在印度有一個辦公室,但法律要求,他質疑在未經該地區設立辦事處的情況下在發展中國家提供貨物的可能性。
在這方面,Garg表示,印度已采取鉛,并提出改為一些國家反對的國際稅收規范。
“我們提出的是,利潤應該與消費有關。如果有一個重要的消費基礎或用戶基數,而不管商品和服務所在的方式,那應該是稅收的Nexus,“他說。
Nexus,也稱為“足夠的身體存在”,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要求在國州開展業務的公司在該州收集和納稅。
Garg表示,由于發達國家不想在世界其他地區股票對這些公司征稅,目前正在討論的提案。“這不一定是對的,這不一定是消費國的利益,”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