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醫科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布《關于對黃某某等16名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11名博士、5名碩士未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完成學業,學校作出自動退學處理。
研究生因未能完成學業被退學已經不是新鮮事。今年初,有近30所高校共公布1300余名碩博士研究生退學名單。
每當高校有類似舉措,輿論往往表示認同。的確,及時清退無法畢業的在校生能讓高校教育趨向“嚴進嚴出”,從而保證學生質量、學位證含金量。而且清退有據可循,《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明確,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學??捎柰藢W處理。高校做到依規清退,會強化制度剛性,引導學生遵守校規。
然而,除了為高校的做法點贊、表達“解氣”或惋惜之情,是不是還有必要思考,為何總有學生遲遲無法畢業?學生無法畢業,受損的不僅是他們本人,學校此前培養這些學生的投入也會成為無法回收的沉沒成本。
近年來,很多學校都提高了授予畢業證、學位證的門檻,對學生發表在核心期刊的論文數量和質量提出更多要求。以論文為標準不失為量化考核科研成果的辦法,但也使學生面臨較大壓力。很多時候,科研中的投入與產出并不同步,也未必成正比。
同時,高校教師隊伍中,不乏一些人忙于外出參會講座,不愿騰出時間指導學生,甚至把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以能否順利畢業相要挾。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陶某某選擇自殺,就是師生關系錯位造成的悲劇。
校方原因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學生的問題。不否認有些學生比較懶散,給人以“被清退者都覺得大學仍是嚴進寬出,有能力卻不努力”的印象,但事實上,“嚴進寬出”的說法還可以推敲?!皣馈钡恼Z境是學生基數很大而錄取者相對少,可高校在研究生考試中,未必能夠足夠準確地考察學生的科研水平、動手能力。一些學生可能確實不具備在其就讀學科順利畢業的能力。
因此,高校有必要清退無法在規定年限內畢業的學生。然而為學生以及高校自身考慮,還應當考慮完善清退預警機制,提前與將無法如期畢業的學生溝通,提供可行建議或幫助,對確實情有可原的予以寬限,重視學生反映的情況,及時介入對違反師德教師的調查處分,將清退留為最后手段。
對學生來說,發現自己確實不適合科研,及時調整學習方向或主動結束學業,比年復一年地耗在學校里更為明智。
【作者】篤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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