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廣州市擁軍優屬實施辦法、退役軍人工作新聞發布會獲悉,《廣州市擁軍優屬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新聞發言人李啟新介紹,該政策借鑒兄弟省市有益的立法經驗,在原《辦法》的基礎上增加了11條,在加強優撫體系建設、適當擴大優先禮遇措施、適當給予經濟照顧、增加精神表彰措施四個方面創新規定和做法。例如針對住房問題,《辦法》規定“原屬我市戶籍的軍人在服役期間,可以享受我市戶籍居民購房待遇”,體現了對軍人軍屬的關懷和支持。
不久前,廣州市再次榮獲“全國雙擁模范城”榮譽稱號,這是廣州自1993年以來連續九次榮獲該項殊榮。榮譽的背后,是廣州優撫褒揚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李啟新分享了一組數據:2019年以來廣州撫恤補助標準增長6%,惠及2.6萬人次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疫情發生以來為優撫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23.5萬人次、4615.5萬元;今年發放撫恤補助、節日慰問金2.76億元,撫恤優待水平明顯提升。
在待遇落實方面,2019年以來廣州轉移撥付軍休經費27.6億元。安排財政資金1.05億元,為6393名退役士兵完成社保接續繳費,實現100%辦結。完成第十次退役金調整發放,落實自主擇業軍轉干部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待遇,發放住房改革補貼7.8億元。
此外,廣州落實常態化聯系制度,與30535名退役軍人建立常態化聯系,讓榮譽褒揚更加尊崇。廣州還為退役軍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詢等個性化關愛服務,為遭遇重大困難的退役軍人申請應急救助資金120.77萬元。
下一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以推動廣州退役軍人事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努力實現退役軍人保障更有力、服務更精準、安置更優質、就業更充分。
【南方日報記者】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