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私人銀行的所有權由兩個聲音原則為指導:一個,即他們應該被廣泛擁有;二,業主應該適合和適當。也就是說,規則是矛盾的叢林,純粹是因為已經發出了許可證的長期。例如,Uday Kotak擁有26%的Kotak Mahindra Bank,印度教銀行擁有15%的印度銀行。那么應該被要求將他的股份拖延到15%或者應該允許印度教會使他們的股份達到26%嗎?
另一個問題:建立非經營控股公司。這是一個明智的想法,因為如果一個銀行擁有保險公司和保險公司腹部,銀行存款人可能會受到傷害。然而,規則已經實施的方式,印度國內銀行(SBI)和ICICI銀行繼續擁有大型保險公司,而Ujjivan和Equitas有一個控股公司,但他們沒有任何保險子公司。
在這方面,印度儲備銀行(RBI)設立了內部委員會,審查了私人銀行的所有權和企業結構的內部委員會并不令人驚訝,但由于上述例子,委員會的工作并不容易。 。
人力資源汗,前副省長副省長; SS Mundra,作為RBI的副州長退休;銀行專家Leo Puri討論了委員會在接受CNBC-TV18采訪之前討論了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