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5月28日電(記者王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8日向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委員會設立的專家組提交首份書面陳述表示,美國就香港貨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歧視香港原產貨品,還違反多項世貿協定,包括《原產地規則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及《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為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相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的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
邱騰華認為,美國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是完全基于政治原因,而非出于世貿協定下對須恰當地確定貨品原產地的要求。
他指出,要求香港制造貨品在出口美國時將原產地標示為另一世貿成員的規定,迫使香港企業須根據不同的付運目的地分開處理貨品,令出口成本上升,還增加了出口程序的復雜程度,讓香港企業相對其他世貿成員處于競爭劣勢。
今年1月,香港特區政府向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委員會提出要求,審理有關美國就香港貨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違反世貿規則的爭端。該委員會在2月22日同意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爭端。世貿組織總干事于4月29日委任專家組。專家組正根據世貿組織《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中所訂明的程序審議爭端,包括考慮中國香港、美國及13個保留以第三方身份參與爭端審議權利的世貿成員所提交的書面陳述。